1910年1月18日孙中山抵达芝加哥,这是孙中山第三次赴美。
孙中山生前分别于1910年1月、1911年4月和10月三次到芝加哥,组织成立中国同盟会芝加哥分会,为革命事业多方策划、操劳和筹款。该图为1911年孙中山在芝加哥与同盟会员合影。
芝加哥唐人街的孙中山纪念馆位于芝加哥南中国城的永活街28号。该图为孙中山纪念馆内部。(图片来自网络)
1909年孙中山美国之行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同盟会的分支机构,而建立同盟会分支机构的首要任务是筹集革命经费。但当地华侨受康梁保皇党宣传影响较深,中上层人士大都倾向保皇会。保皇党筹款的办法主要是向华侨卖官鬻爵。他们带来清制官服,声称只要是三品官以下爵位,就可封赠。至于封赠官衔大小,则视捐款者所捐多寡而定。此消息传来,令那些有财产的华侨心动不已,尤其是华侨老板,纷纷加入到了保皇的行列中。他们算计得很实惠:跻身保皇党,以后如果康有为的保皇党能主政清政府,他们也能得到一官半职;二是将来回国探亲时,也可以“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连致公堂主持人梅宗周也入了保皇会,且做了保皇会会长,对总堂的指令也置若罔闻。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经朋友介绍到唐人街的上海酒楼去找梅光培。孙中山向梅光培讲述来芝加哥的三大目的:第一是向华侨筹款,准备在国内举行革命起义;第二是向华侨宣传革命道理;第三是建立同盟会组织。第二日,该地区华侨设宴欢迎孙中山。孙先生在席间演说革命的必要,在长达五六个小时的演说过程中,在座各位都很受感动鼓舞。然而,等到同盟会成立时,却只有12人真正参加,筹款工作也不顺利。孙中山在芝加哥一个多月中只募得港币3000元,加上在纽约、波士顿所募,总共不过港币8000元。
孙中山对这些情况,并没有感到意外。他每天都出去,几乎是挨家挨户地去找人谈革命道理。为何孙中山坚持在美国筹款呢?
首先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司法是独立的。1904年4月6日孙中山乘船抵达美国旧金山被美国移民局及海关以入境证件不合法为由,阻止登陆并予监禁。由于美国律师的及时干预,孙中山获准登岸,司法部门受理申诉的结果否定了行政当局的意见。其次是言论、出版自由。孙中山在美国可以到处发表演说,而且还有美国记者前来采访。致公堂与旧金山同盟会有各自的机关报《大同日报》和《少年中国晨报》,可以发表重要通告。第三是结社自由。致公堂是合法的,有美国人参加。当然为了避免麻烦,洪门筹饷局对外称国民救济局;美洲同盟会对外称少年学社。第四是经济自由。可以发起成立公司、发行股票。同盟会方面还曾计划组织中华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款。第五是政治自由。尽管清政府再三交涉,要求美方协助查拿孙中山,但美方并无大的动作,相反,当孙中山到里诺时当地的市长和警察局长还亲往拜访。很明显他们是把孙中山作为华侨领袖、社会活动家来看待的,而不是所谓的“国事犯”。而且最重要的是美国是晚清以来华人华侨集中的地方, 19世纪60年代就有了互助互济的洪门组织——致公堂。孙中山曾于1904年1月在檀香山致公堂加入洪门,受“洪棍”之职,也是为了筹款活动更方便进行。
截至1912年3月8日,孙中山发动的此次筹教活动前后历时共计7个月零21天,筹款总教为135223.51元,捐款商号约有145个,涉及430多个城市和地区。另外还有59名外国捐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