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出生于广东香山县一个传统的农民家庭,“生于畎亩,早知稼穑之艰难”,其童年生活和中国数千万农家孩童的经历相仿。他要打柴、拾取猪菜、帮人放牛等。1879年,孙中山远涉重洋来到檀香山,在读书之余,帮助其兄打理农场。就这样,孙中山长年浸染于农村,这使他在之后的从政生涯中更多地关注农业这一国家头等大事。
忧心农业
在孙中山所处的年代,许多进步人士都认识到发展近代工商业的重要性,反而忽略了农业,而孙中山在思想的激流中如中流砥柱般,看到中国毕竟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甲于五洲”,如果不对农务大加整顿,容易导致人民食品短缺,哀鸿遍野,动摇国之根基。1895年,他在《拟创立农学会书》中指出,中国应“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具备,巨细毕赅,是即强国富兵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
1912年3月,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期间,强烈要求各地政府重视农业的发展。他表示,如果一个人不耕种,则是一人受饥;如果全国的人不耕种,则将面临饥荒,农业关乎国本,不是小事。
1924年8月17日,孙中山在宣讲《民生主义》时,为了说明农业的重要性,举例德国在一战中失败,是因为海口被联军封锁,人民和士兵没有饭吃,不能对战争支持到底,所以农业是关于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
倡导地尽其利
孙中山很早就思考农业的出路。早在1894年,他在《上李鸿章书》中就提及“地能尽其利”。他以自己的家乡为例展开论述,谈及东南一带的山,本可以“植果以收利,蓄木以为薪”,但却光秃秃的,“无人兴之”。遗憾焦灼之意溢于言表。
孙中山认为要做到地尽其利就要“耕耨有器、农务有学”。
“耕耨有器”就是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他举例说:“如犁田,则一器能作数百牛马之工;起水,则一器能溉千顷之稻;收获,则一器能当数百人之刈。如凿井滩河,非机列以液济其事;垦荒伐木,有器易收其功。”孙中山说,用人工生产,可以养四万万人,若是用机器生产,便可以养八万万人。
“农务有学”则是引进和运用农业耕作技术。孙中山指出,农家应使用地学、化学知识辨别土壤之优劣进行调整改良;运用植物学、动物学知识“别种类之生机,分结实之厚薄,察草本之性质,明六畜之生理,则繁衍可期而人事得操其权”;使用格物学知识,让日光助物之生长,电力速物之成熟;运用医学知识,防蠹蚀,避疫疠。孙中山力求穷尽所有学问实践于农业之中,“使同等之田,产数倍之物,无异于将一亩之田变为数亩之用,无异于将一国之地广为数国之大也”。他的主张有对农业发展的深切思考和对祖国繁荣的热切期盼。
发达农业要有善治的政府
孙中山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在农业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功用。一是援助和引导农业。特别是在近代工业社会,农业也面临转型发展,政府的辅助作用就更为明显。孙中山尖锐地批评统治者在农业生产上无作为态度,认为要设专官管理农业,不能任农家自生自灭。二是保护农民权利。他说中国的农民很辛苦很勤劳,政府要在政治、法律上制定出种种规定来保护农民,对农民有一种鼓励、有一种保障,以增加粮食的生产,使农民自己有更多收成。
兴盛农学,使农民获得平等地位
孙中山积极倡导农学,早在1894年的《上李鸿章书》中,他就提出可以先设农师学堂一所,选拔好学博物的人来学,三年有成后,把他们派往各省分设学堂,教授农家聪颖子弟。同时,每省设农艺博览会一所,广集各地物产,使农民相互考证,各学所长。
孙中山希冀农民通过学习农业技能提高素养,从而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1895年,孙中山在《拟创立农学会书》中指出:“盖中华以士为四民之首”,“农夫也,有讲求耕植之会;工匠也,有讲求制器之会;商贾也,有讲求贸易之会。皆能阐明新法,著书立说,各擅专门,则称之为农士、工士、商士,亦非溢美之词。”孙中山在此文中将农民与工人、商人等量齐观,“无民非士,无士非民”,人皆平等,国家才能转弱为强,反衰为盛,深刻阐释农民对社会贡献的平等价值。
孙中山对农业的深度思考充分反映了他作为一个伟大政治家的宏大视野和忧国忧民的情怀,他的许多关于农业的卓越看法对当今农业发展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作者:佘凤英)
参考文献:
胡联洋:《论孙中山的农业观》《唐山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